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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等9省市作为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焚烧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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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奥运空气质量,日前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副省级城市所辖区域全部列入禁烧范围,并明确今年5月初至9月底,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辽宁9省市,将作为重点区域,全面禁烧秸秆。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村民组织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每每入夏开始,焚烧秸秆总要占据各个报端,成为影
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5月5日,记者采访了国家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甚至影响飞机起降和交通干线及高压输电线路安全。2001年仅山东省,就因农民焚烧秸秆而影响飞机起降达90架次之多。为此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1999年环保总局会同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6部门下发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04年开始环保总局利用卫星遥感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全国夏秋两季秸秆焚烧情况实施监测。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部分地方政府责任不落实、相关部门执法难度大、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缓慢等原因,秸秆禁烧的工作稍有松懈,极易反弹,还需大力推动。
我国焚烧重点区主有安徽、江苏、四川、陕西、河南、河北、山西、山东。2007年5月至6月国家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表明,我国主要农区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陕西火点数分别为280个、1013个、357个、87个、577个、592个、83个,涉及到81个地区、384个县,比2006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秸秆焚烧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影响交通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
秸秆禁烧的执法难度非常大。这位负责人坦言,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但个别省市及地方领导对秸秆禁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将禁烧工作流于形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但不少地方的禁烧工作单独落到了环保部门身上。农村地大面广,一到禁烧期间,交通工具严重不足,执法人员明显缺乏,执法经费紧张,使该项工作难以深入、持久进行。同时由于焚烧秸秆基本上是农民个人行为,焚烧后即离开现场,因而违法责任人难以受到追究。
彻底杜绝焚烧秸秆的关键是给秸秆找出路。秸秆可以作为资源、能源和原材料,可以机械化还田、做饲料、堆肥、气化作能源。目前,全国每年产秸秆7亿吨,但尚有1/3的秸秆未得到利用。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也不平衡,部分地区达到100%,而有些地区达不到30%。为此,今年国家环保部和农业部再次联合下发通知就秸秆禁烧加强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规定“以机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为秸秆禁烧区域。各级环保、农业等部门要以保障奥运空气质量为契机,将秸秆禁烧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级环保、农业等部门要立即提请地方政府制定工作方案,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抓秸秆综合利用,又抓秸秆禁烧,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级环保及农业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要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点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发现禁烧区域内有焚烧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为确保实现全面禁烧,环保部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国农作物秸秆焚烧情况进行监测,5月下旬至6月中旬将会同农业部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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